青海省获批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

  日前国家已批复支持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,并同意将青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,在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、产业政策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。作为太阳能、风能、水能等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地区,青海省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步伐,积极领跑国家新能源发展。

  据悉,国家批复支持青海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,将有力促进青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积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经验,为全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借鉴。

  作为国家清洁能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,近年来青海省不断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,新能源产业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逐渐形成规模优势,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条件优越。此前青海已制订海西、海南基地五年行动计划、年度实施方案,编制了《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》《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电源配置规划》等,确保了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发展。

  据悉,按照要求青海省将加快建设步伐,着力打造清洁能源的输出大省、产业大省、民生强省和生态大省,包括在海南州建成全国首个“千万千瓦级”光伏发电基地,在海西州建成全国最大光热发电基地,并打造全国调蓄能力最强的黄河上游水电基地;同时还将创建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,打造国家级太阳能装备制造基地,力争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90%,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80%等,全面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,奋力走在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前列,积极领跑国家新能源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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